通知公告

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全省教育系统新冠疫情防控的工作提示

发布者:贵州教育发布  时间:2021-12-30 13:04:21  浏览:

各市(州)教育局,各县(市、区、特区)教育局,各高等学校,省属中等职业学校,省属普通高中:


近日,我省铜仁市发现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,周边省份多地出现疫情。元旦、春节即将来临,人员流动增加、聚集性活动增多,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压力持续增大。为切实做好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,压紧压实责任,落细落实防控措施,现就近期有关工作作如下提示:


一、压实防控责任。各地各校务必要认清国际、国内及省内疫情形势,认清学校疫情防控的特殊重要性,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,全面落实学校主体责任,严格落实教职工群防群控责任、师生员工自我防控责任和家长监护责任,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。


二、持续关注疫情。全省师生要持续关注我省及国内其他省份疫情发展变化、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有关感染者行动轨迹,非必要不出境出省,不去中高风险地区,尽量不去有阳性病例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,若确需外出,要向单位报备,并积极了解目的地防控要求,全程做好个人防护。有中高风险地区、出现阳性病例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要主动向学校及所在村(社区)报备,并按照属地要求,进行健康管理、开展核酸检测、落实防控措施。


三、保持防控状态。各地各校疫情防控机制要保持高效运转状态,做到“放假不放松”,严格落实校园严于社会原则,压实“四方责任”,落实“四早”要求,严把校门关,落实“人、物、车”同防,做好测温扫码、晨午检、缺旷跟踪等工作,坚持领导带班的值班值守和“日报告”“零报告”制度。要备足口罩、消毒液等防疫物资,及时规范清理和处置过期物资,规范设置独立隔离观察室,充实防控力量。


四、严格活动管控。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,严控各类文艺汇演、体育竞技赛事等活动,相关活动尽量线上举办,举办会议、活动要严格控制规模和时间,50人以上活动要按照“谁组织、谁负责,谁举办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科学制定防控方案,并按规定报备报批。


五、主动接种疫苗。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、最有效的手段,还未接种的师生(因禁忌症不能接种的除外)要尽快主动接种,已完成全程接种且符合接种加强针的要及早、就地就近接种加强针。各地各校要积极做好3-11周岁人群接种工作,强化宣传动员,有序组织接种,筑牢校园免疫屏障。


六、保障教学秩序。各地各校要切实保障放假前教学秩序,出现疫情的地区要认真谋划和部署放假前教学工作,合理安排学生学习,视疫情发展情况,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精准研判、一校一策,决定是否停课;无疫情的地区要有序组织好教学。


七、有序安全过节。各地各校要有序组织学生放假离校,确保学生离校返家路途安全。目前在中高风险地区、出现阳性病例的低风险地区的师生,倡导就地过节;从低风险地区来(返)黔的师生,倡导在抵黔后48小时内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,并保持简约健康的生活方式,不聚集、不串门。各地各校要切实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生活保障工作。


八、做好个人防护。全省广大师生要树牢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,持续做好个人防护,坚持科学佩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。尽量不要和省外、境外来(返)黔的亲朋好友第一时间相聚,建议不要组织私人线下聚集活动,倡导聚餐聚会控制在10人以内。


九、关注心理健康。各地各校要高度关注师生心理健康状况,组织心理健康培训,开设心理咨询热线。要重点关注隔离师生的心理健康,明确专人负责,及时掌握心理动态,切实疏导和解决因隔离带来的各类心理健康问题。要做好校园封闭式管理期间学生心理健康工作,排查梳理因封闭式管理带来的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和引发的各种矛盾,并及时有效化解。


十、强化自查整改。各地各校要根据上级及属地疫情防控要求,扎实做好“两节”期间疫情防控工作,开展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自查工作,找出工作短板、梳理存在问题、建好工作台账,强化问题整改、补强薄弱环节、消除风险隐患。

省教育厅

2021年12月2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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